嘉和众拓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本会受理卢小佳诉你单位关于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案号:岳云劳人仲案字〔2026〕第5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和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6年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此案(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118号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办公楼五楼仲裁庭),请提前到本会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未按期到庭的,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岳阳市云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