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岳阳市韦德服饰有限公司的公告送达
岳阳市韦德服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兰玲、张满军、周代军诉你公司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岳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542-1、542-2、542-3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102号六楼603室),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