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名称: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招标人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17号
二、会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收集示范亭改造项目,采购人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17号。
2.项目名称: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收集示范亭改造。
3.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会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中的综合评分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请下载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带有日期的查询报告网上截图)。
五、报名及会商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楼510办公室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获取会商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获取会商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会商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下午16:00,地点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楼312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会商。
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730-887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