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规党字〔2011〕7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推进我局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展示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活跃基层文化生活,经局党组研究,定于6月16日晚19:30在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小演播厅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会。现将红歌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庆“七·一”建党90周年红歌会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进一步推动我局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系统举办庆“七·一”建党90周年红歌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充分展示局系统党员干部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全局党员干部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五市一极”的战略目标,为我市城乡规划事业的和谐发展再做新贡献,再创新业绩。
二、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庆“七·一”红歌会活动组委会。
总顾问:曹学军
顾 问:陈 江
组委会主任:李建军
组委会副主任:杨劲松、易湘清、杨建军、张世愚、刘雪梅
组委会成员:屈黄吉、赵志光、仇三如、梁盛发、朱 秘、
徐建军、刘向莉、何柯萍、宾 黎
总 策 划:李建军
总 协 调:屈黄吉
总联络员:仇三如
联 络 员:周 涔、谢 兵、毛辉林、巢宏瑛、赵 静、
李国庆、贝 荣、邓 平、张立中、鲁艳辉
总 导 演:谭 圳
主 持 人:梁盛发、周 涔
三、组织形式
庆“七·一”红歌会活动由局机关党委、联合工会、妇委会、共青团联合组织,由各党支部(总支)为单位组队参加。
组委会在演出活动中下设两个组,即:活动演出组和活动保障组,活动演出组负责演出的节目主持、舞台艺术导演、舞监、催场、灯光、音响等工作,具体分工是:节目主持由梁盛发、周涔负责;舞台艺术导演、舞监、催场、由谭圳负责;灯光、音响由会展中心负责。活动保障组负责演出节目落实、监督,会务保障等工作,包括有关部门领导的邀请,具体分工是:屈黄吉负责规划勘测设计院、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赵志光负责楼区规划分局、君山规划分局;仇三如负责南湖规划分局、信息中心;梁盛发负责监察支队;何柯萍负责云溪规划分局;宾黎负责机关一、二支部;朱秘负责有关部门领导的邀请;徐建军负责红歌会后勤保障;刘向莉负责红歌会资金保障。
四、节目内容
红歌会主题:《党在我心中》。红歌会以大合唱、歌舞、独唱为主,同时,有自编自排音乐短剧和表演唱。
五、演出地点
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小演播厅。
六、日程安排
1、筹备阶段:4月10-30日,成立庆“七·一”红歌会活动组委会,及时部署工作任务。
2、准备阶段:5月8-5月31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进行排练,组委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实施阶段:6月1-15日,组委会对参加演出节目进行检查、审查、彩排。时间安排:6月1-4日组委会负责人将到各单位检查参演节目落实情况;6月7-12日,在市局六楼会议室由组委会负责人对各单位参演节目进行审查;6月13日下午14:30在局六楼会议室进行第一次彩排;6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在会展中心小演播厅进行第二次彩排(彩排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演出时间为6月16日(周四)晚19:30。
七、奖项设立
庆“七·一”红歌会活动设组织奖3个,参演节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节目的评选由组委会评定,局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八、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纪念建党90周年是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早安排、早部署,各支部(总支)书记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带头参与,同时各支部(总支)必须明确一名联络员作为本单位活动联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精心组织。各支部(总支)要根据此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排练,大合唱节目各单位要按组委会的规定,保证参加演出人数,统一着装,具体要求参加合唱人员:机关一、二支部、信息中心支部50人;南湖规划分局6人;云溪规划分局20人;君山分局16人;监察支队20人;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17人;参加演出合唱人员的服装由组委会统一安排,T恤衫(男:白色;女:红色),所有与会人员由局统一提供T恤衫一件,监察支队合唱统一着制服,服装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各单位要及时向组委会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按组委会要求,确保参加晚会人数不少于计划安排。
3、确保实效。各支部(总支)要把开展庆祝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使活动成为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求真务实、推进工作的有效载体,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