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是岳阳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基本信息栏
中文名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 性质 国家机关
隶属 岳阳市人民政府 局长 刘海波
内设机构 办公室等
三、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水路交通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水路交通和港口岸线、地方航道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市水运发展规划、港口总体规划,编报海事监督、船舶检验、航道管理、港口航务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港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违法建筑的查处;负责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止运输船舶污染水域,对船舶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或调整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负责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对重点航段船舶航行状况和重要港口企业实施电子信息监控,组织水上应急搜寻救助,对通航水域沉船沉物打捞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水上交通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船员违法计分管理工作;安规定权限负责船员服务簿发放和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和进出港报告管理工作。
4、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管理;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
5、负责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辅助业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行政管理,组织和协调管辖区的战备军事运输和防汛抗灾工作。
6、负责全市地方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审查,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
7、负责全市港口岸线行政管理工作,审批(申报)建港岸线,依法查处乱占岸线行为。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实施港口经营行政许可,依法对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3、港口运输管理科
4、地方航道管理科
5、安全监督科
6、船舶船员科
7、船舶检验科
8、计划信息科
9、装备器材管理科
10、人事科
11、财务科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章程设置。
五、领导班子
局党委书记、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刘海波: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中汉:协助分管港口、岸线、锚地、船舶检验工作;牵头督促洞庭湖大桥以下水域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河:协助分管财务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戴武会:协助分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12345”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和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车船、海事制服、办公设备等项目政府采购及设备维护、资产处置和海事支持保障系统的计划、建设;船舶船员工作;市管航道规划、疏浚、维护设标工作;联系省局加强省管航道的提升和支持保障系统计划落实工作;牵头督促城陵矶港区、湘阴县水域、陆城港区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熊少先:协助分管党务、信访、局机关和政策法规、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创建、五创提质工作;企业帮扶、行政效能工作;牵头督促岳阳县水域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志勋:协助分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防污,事故救援和城区新增监控网点建设工作;牵头督促汨罗市水域安全监管工作。
六、直属机构
(一)执法机构
市水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派出机构
1、市地方海事局湘阴县分局
2、市地方海事局汨罗市分局
3、市地方海事局岳阳县分局
4、市地方海事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分局
5、市地方海事局云溪分局
6、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楼分局
(三)事业单位
1、市地方海事局锚地服务中心
2、市地方海事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