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湖北运货至湖南。由于湖北已取消货港费用,途径湖南岳阳,海事部门要求我船缴纳出港货港费用?这是合理收取,还是变相乱收费?
市民李大爷:
您好!您关于“船舶货港费缴纳问题”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1、若船方能够提供湖北至目的港的运单,证明该船的始发港是湖北省(该省已取消货港费),那么湖南的海事部门不应该补征该进湘船舶的出口货物港务费。
2、请船主带上该航次水路货物运单到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征收科,一经核实,立即办理规费退还。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地址:岳阳市洞庭北路60号。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征收科办公电话:0730—8399658。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