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领导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购房落户所需资料
来信人: 徐徐
来信时间: 2021-02-23 13:46:49
内容:

岳阳户口政策文件中有说关于购房落户,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是可以落户的,为什么到现实中询问是必须要房屋产权证才可以落户呢?因急需落户,请求回复下!

附件1:48445641d709b2ef4e54919f59a5c2b.pn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1-02-26 17:17:26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新政策下购房迁入岳阳楼区的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市城区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含住宅、商住两用房,不含集体土地和农垦住房用地上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市城区的,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址。同时按照岳阳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一、申请人的户口迁入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指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或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查询证明);

四、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另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徐徐提出的自己购置一套预售期房,目前只是预售登记,虽签订购房合同,但目前没有交房并入住,没有取得房子的合法所有权证,因此暂时无法落户到该房屋所在地址,建议等正式交房入住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您材料齐全,您可以携以上材料到岳阳楼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六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30——8823061。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