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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建议取消人事局的人事代理费
来信人: 易凡
来信时间: 2013-05-31 10:17:42
内容: 每年都要向人事局上缴人才交流服务费,因为工资低,增加了我们经济负担,另外单位愿意为我们的档案提供管理,人事局不同意档案提取,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收费行为,我们建议取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3-06-08 13:48:27
回复内容:

易凡同志: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今后若省里出台取消人事代理等收费的政策,我们将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请你理解和支持。谢谢你对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热情服务,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加规范、透明、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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