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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新生儿住院
来信人: 刘文
来信时间: 2011-12-08 16:35:58
内容: 我家宝宝因为黄疸的问题,住到了岳阳县人民医院,可是我宝宝没有买合作医疗, 去年还没有结婚所以也不知道今年会结婚怀宝宝,现在产生了费用让我承担不起,因为我们都是农民。我查看政策好像是新生儿可以跟随父母的保险一起投的,所以我请求能否帮帮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1-12-19 09:38:20
回复内容:  

“关于新生儿住院”的回复

 

刘文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新生儿住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岳阳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岳县政办函〔2010139号)的规定:户籍在本县的农业户口居民(包括外出务工、学习人员以及与本县农民通婚且长期居住我县的外地农业户口居民)和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非农业户口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0元。符合计生政策的新生儿、婚嫁人员、退伍军人允许在缴费期内提前参合,但任何人员中途均不得办理合作医疗补、退手续。在这些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符合计生政策的新生儿应在在缴费期内提前参合,如果没有参合,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内无法查询到,也无法补偿,只有缴纳了参合资金的才能获得补偿。

特此回复,如有异议,岳阳县合管局的咨询电话是7625018,7625126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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