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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年被原单位任命为副主任科员,2016年参加遴选考试进入现单位,现单位是否应当保留本人副主任科员的职级?是否需要重新发文进行任命?
如果不予保留副主任科员,只按照享受副科级待遇来对待的话,和职级并行的副科级是否有区别?按照岳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应当按照哪一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职级并行的处级、科级、副科级是否也应该按照对应的级别标准发放而不是统一按照科员及以下来发放?
请予以解答,谢谢!
| 写 信 人: | 李先生 |
| 写信时间: | 2017-12-04 23:09:20 |
李先生:
你好!按照现行政策,参改人员范围:参改人员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补贴的档次及标准
根据“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交通补贴130%”的标准测算,并考虑到保证公务、便于操作。市直党政机关交通补贴分为四档执行,即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县(市区)交通补贴按省统一规定,档次按以下5档划分,即处级、正科、副科、科员、工勤人员,有厅级干部的可增加一档。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正科650元/月、副科600元/月、科员550元/月、工勤人员500元/月执行。
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向本单位反映汇报!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7-12-06 09:31:08 |
| 满 意 度: | 差 |
李先生:
你好!享受副科级待遇和副科实职及副主任科员是有所区别的。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7-12-07 08: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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