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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7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8分,将小汽车按停车顺序依次停放于岳阳火车站前广场停车场,10时12分取车时发现10时10分被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张贴违停通知单,现场询问执法协警执法依据,现场协警无法回答,现有以下疑惑敬请回复:
写 信 人: | 清风 |
写信时间: | 2018-01-02 08:21:11 |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火车站前广场停车场所属执法部门的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岳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我市明确中心城区人行道范围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及行政处罚权由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管辖,其他范围仍由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信件中反映的停放地点为岳阳火车站广场中广场,不属于人行道,按权责划分,应由市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派驻我单位的交通警察负责管辖。
二、关于“火车站前广场停车场按顺序依次停车,且当时在停车处3米内有执法协警为何不现场执法纠正的问题。通过调查询问当日执法情况,由于来信人车辆停放超过停车线,按规定属违法停车,交警对该车辆违停行为进行抄牌时驾驶人不在现场,无法予以现场警告纠正。
三、关于现场仅一名协警执法的问题。由于当日正属于元旦节放假期间,依规定我单位执行元旦节值班,安排两名交警值班,在对违法停车例行管理抄牌后,因《违法停车告知单》使用完毕,其中一人到市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领取新单据,另一人留现场值守。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8-01-11 07:16:36 |
满 意 度: | 差 |
感谢您提出的异议,我们会依法依规执法。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8-01-22 1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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