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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老百姓 |
写信时间: | 2018-01-26 18:48:24 |
来信市民:
您好!
您于2018年1月26日,在市长信箱反映安装自来水收费的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已于2018年2月5日由许市镇政府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及答复。
我镇对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调查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1、自来水入户是参照岳阳市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岳君发改[2011]76号,关于君山区自来水立户安装收费标准的批复:立户安装收费标准口径为DN15或DN20水表立户安装收费标准每户1240元,收费主要是用于开挖回填安装不足部分。
2、水费收缴是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3]41号,第十四条: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实行包干水费和超量收费相结合的水费制度,即包干水费=核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包干水量。包干水量以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为标准,可按每户每年60立方米左右明确,具体数量由当地价格部门会同水行政部门根据工程规模运营成本等情况核定。
3、许市镇水厂是经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施行每月保底消费4吨,价格2.5元,计10元的消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费,超出部分按每吨2.5元加收费用,农村五保户免收水费。年初已出动宣传车,张贴实施办法进行了宣传。
许市镇人民政府
回复部门: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8-02-07 09:17:43 |
满 意 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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