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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春节一关于平江禁燃鞭炮一事
尊敬的市公安局有关领导:
平江县禁止燃放鞭炮已三年有余,今年更为严苛,连除夕和春节这样重大的时刻都不允许燃放,包括乡村!这无疑有利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作为喜庆标志之一的鞭炮,如果全面禁止,与国家大力保护弘扬传统节日的方针相背离,也会让春节这样的大节不断式微。在当今洋节盛行的时代,传统的文化符号一鞭炮。绝不能消失,那节日文化只会沦为舞台上的装饰。
恳请市公安局和平江县公安局沟通一下,允许平江县人民在特大节日燃放烟花爆竹!谢谢!
写 信 人: | 6战士 |
写信时间: | 2018-02-12 18:21:44 |
6战士:
你好,你致信市长信箱关于平江县禁燃烟花一事已由市长信箱转入我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是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需要,也是广大市民的迫切希望。从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赏、理解以及配合。在此,我办也真诚地希望您能配合政府做好这项工作,感谢您的来信。
平江县长信箱办
2018年2月13日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8-02-13 17:18:45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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