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再次关于“清华苑”收费问题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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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滨“清华苑”滤我的一名业主,近期准备装修,经过几次与开发商及物业对接,现将情况反映如下:

1、钥匙现在开发商留守人员处,但交钥匙的首要条件是交清2016.1至今的物业费

2、现搜索市长信箱“清华苑”可见2017.11.20及2017.1126分别有业主反映过收费事宜,各部门明确回复:在协商未果时,暂停收取2016.1-2017.8物业使用费。距以上两位反映情况后已过去近四个月,我不知他们最终是如何处理的,我和他们一样的情况,现物业回复我还是必须从2016.1开始起缴纳至今的物业费。

3、关于暖气维护费交纳情况。我们被通知,业主首次使用中央空调之时,必须把以前年度的维护费全部补齐才可开通(每户每月300,每年6个月1800元)。如按此收费办法,我认为物业已经按照小区入住率100%来收取空调维护费,请问此项收费是否合理?有无物价部门文件及成本公开?

写 信 人:李荣
写信时间:2018-03-15 14:55:42
信件回复:

收悉市民反映的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后,我局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指派工作人员与服务清华苑小区的兴瑞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物业公司回复如下:

1.物业公司在去年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后,立即按照通知的要求暂停了收取2017年8月份之前的物业费,并在之后多次组织岳阳亦翔置业有限公司和清华苑小区团购委进行了协调;

2.经协调,团购委认为房子已经于2015年12月30日通知全体干部职工收房并将团购房分配给了每个业主,团购委没有帮助业主出物业服务费的责任,也没有拨付此项资金的政策依据;

3.经协调,岳阳亦翔置业有限公司认为其在清华苑小区的施工建设上根本不算是开发商,仅仅是收取了团购委拨付的建筑成本的承建商而已,根本没有承担物业服务费的能力。

至此,兴瑞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多次协调耗费了很多的时间,自2016年算起,为了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使服务质量不下降,其不但没有在小区赚到钱,反而已经垫付了80余万的员工工资和其他服务开销,现在已经难以维系,只能采取继续收取之前物业费的形式扭转经营状况,继续保证服务质量不下降。

如市民认为物业公司的回复不合理,建议市民可直接向清华苑小区团购委、岳阳亦翔置业有限公司咨询具体细节。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8-03-20 14: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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