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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的各位领导:
写 信 人: | ZZZzzz... |
写信时间: | 2018-04-11 17:29:24 |
市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您反映的太阳桥市场切割不锈钢噪音扰民的情况后,我局经开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太阳桥市场旁宏庆嘉园小区铝合金不锈钢加工产生噪音扰民,均不是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音,是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所以您反映的问题由公安机关执法。建议您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噪声进行检测,如超标投诉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相邻关系的原则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无照经营也可以要求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9日
回复部门: | 市环保局 |
回信时间: | 2018-04-19 08:29:06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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