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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实际出生均是1958年;八十年代参加工作时可能工作人员疏忽,把档案年龄写成1959年,且自八十年代至今,档案一直存放单位,父亲本人无权拆开查看,因此也不知道档案年龄错误。近期办理退休手续时才发现档案年龄错误,且档案年龄未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现在需要修改档案年龄,请问如何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公安局开具的出生年月证明,或者还有其他什么资料?
另外:(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父亲是先办理身份证,后参加工作建档,所以是先有身份证年龄,再有档案年龄。
写 信 人: | 吴先生 |
写信时间: | 2018-04-18 09:46:20 |
吴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身份证和档案记载年龄不符,审批退休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因此档案年龄不能随意更改。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8-04-19 11:41:34 |
满 意 度: | 一般 |
吴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由于档案年龄不能随意更改。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8-04-23 16: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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