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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张军华 |
写信时间: | 2018-04-21 01:12:04 |
张军华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经市长信箱转交我局。现回复如下: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工作。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连续多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每次增长幅度都在10%左右,这就是自然增长机制的实质体现。如果您属于上述优抚对象的范围,应该已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至于我市无工作单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外地类似做法和本地实际于2014年11月30日岳阳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以纪要的方式确定的,并非“市民政局开会规定的”。
特此回复。
岳阳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7日
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信时间: | 2018-04-28 10:35:28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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