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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周潇威 |
| 写信时间: | 2018-07-07 12:20:25 |
周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岳市公积【2018】77号文件《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贷款还款方式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可以采用第三种还款方式,也就是住房公积金余额冲抵加银行卡划扣的方式。第三种还款方式的条件设置为:借款人(含配偶)月缴额大于约定月对冲金额,且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约定总额。满足此条件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本人到柜台办理即可。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18-07-13 11:30:33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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