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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夏洋波 |
写信时间: | 2019-01-27 19:04:49 |
夏洋波: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根据来信内容,现回复如下:
2018年5月7日临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在全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全域禁炮是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和法律准许,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维护公共安全,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是符合我市目前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的。禁放烟花爆竹顺意民心,势在必行。
2018年11月,临湘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了临政通告(2018)22号《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爆竹的通行》和《临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并就禁放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临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农业局协助除市城区范围外农村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考核。根据市政府通告规定临湘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2018年12月15日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9年春节将至,对于您主张可以在农村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我们表示理解。同时、也请您理解并支持临湘市人大的决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非常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希望您能在追求节日中团圆欢乐气氛的同时,更加关注乡村美丽宜居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
2019年1月30日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9-01-30 15:44:12 |
满 意 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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