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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
写 信 人: | 赵琳 |
写信时间: | 2019-05-22 23:22:32 |
赵琳同志:
您好!
关于您2019年5月22日反映栗木村非法养殖眼镜蛇,要求拆除养蛇场的信访问题,我镇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信访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3日,我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到栗木村实地调查,经排查和入户走访,证实当地野外有眼镜蛇活动。
经调查,该眼镜蛇养殖场位于双洞村与栗木村交界处,靠近栗木村13组村民居住地,场地由栗木村村民于2016年建成,当时用于生态农庄经营,2017年改为养蛇场,当时共有3家养殖户。因2017年6月30日水灾,其中1家养殖户的墙体被冲垮,受水灾影响有2家陆续退出经营,仅留1家经营,2019年5月,又一养殖户迁入该场地经营,经查证,现共2家养殖户,均办有正规手续。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我镇组织当地村民代表与养殖户协商后,养蛇场负责人同意并承诺在期限内完成蛇场迁出工作,我镇还将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二、信访处理意见
1、对接县疾控中心及县人民医院,备好毒蛇血清,以防突发事件;
2、对栗木村毛湾里居民区开展防治清理,并清除蛇场遗弃物及杂草,喷洒防虫药剂;
3、组织开展走访工作,印发防范蛇类宣传资料,告知村民如何防范毒蛇,并做好思想疏导;
4、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该区域开展毒蛇捕杀工作。
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9-06-06 08:42:52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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