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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局,保监委,交警支队领导
你们好!
我车牌湘AB9B15于去年11月9号中午11时10分在湘阴石塘高峰村被一部三轮车刮伤,交警到现场,我要求对方赔偿通过定责对方全责,五中队留存一份协议书,对方负责换原厂正品否则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一直未到现场拍照,修理过程也未核赔,导致保险杠是伪劣产品,水箱框架及一个脚被三轮车撞断,我前几天在4S店发现水箱坏,修理厂当时知情不上报我本人及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没复核,我感到保险公司对我不负责,若修理费用超支保险范围你应该告知我,要是我这次不发现以后在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办,人命关天,请保险公司,修理厂,车主还我公道,政府给我公平公正处理 ,保护消费者权益
写 信 人: | 钟壮志 |
写信时间: | 2019-05-28 13:14:55 |
来信收悉,经我办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交通事故双方为钟壮志和肖娅。信访人钟壮志名下车牌为湘AB9B15小车非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车辆,肖娅名下车牌为湘FGZ969三轮摩托车为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车辆。
2、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肖娅,肖娅称交警队已到现场,此事故无人伤,路面交警指引客户到湘阴县快处快赔中心处理,快赔中心交警认定标的车(三轮摩托车)全责。因标的车(三轮摩托车)只在该公司承保交强险,该公司在快赔中心处理完后告知按照外观件定损已超按限额,在快赔中心跟该客户已确定公司赔偿按限额认可三责车(小车)损失2000元整,修理厂由当事双方自行选定,该公司未强制当事双方到合作店维修,公司客户肖娅已支付维修费2000元到双方自行选定的修理厂,另外标的车(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还支付三责车(小车)损失1000元给了钟壮志。
3、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该承担的赔款(2000元整)已足额支付到被保险人指定账户,该公司已履行了赔偿义务。
湘阴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2019年6月4日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9-06-05 10:01:02 |
满 意 度: | 差 |
来信收悉,经我办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交通事故双方为钟壮志和肖娅。信访人钟壮志名下车牌为湘AB9B15小车非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车辆,肖娅名下车牌为湘FGZ969三轮摩托车为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车辆。
2、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肖娅,肖娅称交警队已到现场,此事故无人伤,路面交警指引客户到湘阴县快出快赔中心处理,快赔中心交警认定标的车(三轮摩托车)全责。因标的车(三轮摩托车)只在该公司承保交强险,该公司在快赔中心处理完后告知按照外观件定损已超按限额,在快赔中心跟该客户已确定公司赔偿按限额认可三责车(小车)损失2000元整,修理厂由当事双方自行选定,该公司未强制当事双方到合作店维修,公司客户肖娅已支付维修费2000元到双方自行选定的修理厂,另外标的车(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还支付三责车(小车)损失1000元给了钟壮志。
3、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该承担的赔款(2000元整)已足额支付到被保险人指定账户,该公司已履行了赔偿义务。
4、信访人二次信件中提出的“保险公司与修理厂有义务复核其他地方有损坏必须告知我”的诉求,经与保险公司询问了解,保险公司已按义务足额赔付到位,已履行赔款义务,保险公司对该车车故后5个月出现的水箱损坏已无复核义务。因标的车交强险只有2000元财产险损失限额,因此信访人应与修理厂再次沟通,确定当时修车时修理厂是否完全勘查出车损失。
湘阴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9日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9-06-19 15:5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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