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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未在湖南鑫安建筑有限公司工作,单位不注销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多次沟通未果,请问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写 信 人: | 天晴了 |
写信时间: | 2019-06-10 19:31:46 |
天晴了:
您好!您咨询关于单位不注销本人二级建造师,求助怎么办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工作人员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告之将个人申请及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7、8号窗口,进行强制注销。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9-06-17 08:11:29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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