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住房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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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问一下城镇居民户口首次已购买二手房没有领过补贴,还可以去住房保障局申请补贴吗?2017年买的二手房,螺丝港地区!

写 信 人:田涛
写信时间:2019-06-12 19:50:10
信件回复:

田涛:

您好!您咨询关于住房补贴申请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工作人员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1、根据《2019年度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不属于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可以申请经适房补贴,应在2019年4月16日至5月31日向户籍所在地的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区分中心申请登记;

2、廉租房补贴的条件是低保无房的岳阳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3、我局没有城镇居民户口首次已购买二手房补贴的相关政策。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9-06-13 16:09:56
满 意 度: 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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