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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曦瓜小妹?? |
写信时间: | 2019-06-17 15:40:17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建湘路和岳阳大道交叉路口(政府门口)通行的车流量特别大,为花板桥西向分流的第一个路口。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车辆通行,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交通拥堵,现行条件下难以调整出行人专用的过街时段,只能在路口北往东左转弯信号灯变绿的同时放行行人,在行人过街的南半段与左转弯车辆有交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的绝对优先通行的权力,由此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应当负全部责任。车辆注意礼让,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完成南半段过街。您提到行人过街的绿灯时间太短,该路口人行绿灯时长必须与左转弯绿灯时长同步,支队科技科技术人员已就该路口红绿灯时间设置做了多次调整优化。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19-06-19 09:03:20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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