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向湘阴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咨询农村村委会命名能不能繁体字

浏览量:6431次
写 信 人:欧阳钦
写信时间:2019-06-28 16:52:18
信件回复:

来信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在民行发[1996]17号《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中,第三项规定地名命名应遵循“使用规范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和《岳阳市地名管理规定》等文件中,虽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繁体字,但为方便人民群众识别,防止地名命名中出现生僻字,达到用字规范、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建议在地名命名中尽量不使用繁体字。

湘阴县民政局

2019年7月15日

回复部门: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9-07-15 17:04:17
满 意 度: 非常好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