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写 信 人: | 曾美丽小姐 |
写信时间: | 2019-07-01 17:59:40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停放在公共汽车站前以及距离3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占用公交站台停靠,给搭乘公交车的市民造成了不便。现已督促辖区白石岭交警大队加强机动车违法停靠公交站台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因警力有限,目前交警部门针对城区机动车违停主要以巡逻抄牌为主。在现场无交通民警且违停车辆影响通行时,请拨打122报警。接到报警,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调派路面执勤民警处理,对严重阻塞交通的,将强制拖离。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19-07-02 15:40:35 |
满 意 度: | 一般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