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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景区门前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指示牌,配有四国文字是否合适,如果外国人来游玩,看见“中国公民国内文明公约"内容可不可以认为该公约只约束中国公民,我认为指示牌应该改为“中国国内旅游文明公约”。或者不应该配有外国文字,请相关部门解析。
附件1:1171340933.jpg
附件2:830073307.jpg
写 信 人: | jar |
写信时间: | 2019-07-17 11:26:49 |
jar先生:
您好!您关于“岳阳楼景区文字表述是否合适”的信件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岳阳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是中央文明办联合国家旅游局于2006年10月02日公布。景区标识标牌要求有四国文字,是国家级5A景区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祝您生活愉快,万事顺意!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7月19日
回复部门: | 市文旅广局 |
回信时间: | 2019-07-19 11:22:30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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