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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宋宋 |
写信时间: | 2019-07-26 15:27:59 |
关于市长信箱的回复:
宋宋,您好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城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9-08-06 11:03:42 |
满 意 度: | 好 |
关于市长信箱的回复:
宋宋,您好
您的信件岳阳市城管局已明确作出答复,我局会严格执行市城管局的决定。
区城管局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城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9-08-19 11: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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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宋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感谢您的来信,同时也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前段时间,由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通整治,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需要多增加停车位以解决停车难的矛盾,在十二中门口施划了部分停车位。而后,十二中及社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表示在学校门口五十米内不得停车,并申请撤销停车位且制止该区域乱停车现象。在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在《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中找到了该项规定,学校入口50米内不得施划停车泊位,所以决定撤除该区域停车位并设置隔离桩禁止机动车乱停乱靠。对于该处机动车乱停乱靠行为,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及道路口的执法由交警部门负责,人行道的机动车违停行为由我局属市停车管理办公室进行执法查处。我局将联合交警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人行道违停车辆的执法查处。如遇到道路违停行为,您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反馈情况。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15日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9-08-15 09:34:04 |
满 意 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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