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尊敬的领导:
写 信 人: | 天之蓝 |
写信时间: | 2019-08-30 16:45:22 |
李先生:
你好,来信已经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医保报销问题县医保局已经向您作出详细解释。您所算的报销比例为综合报销比例,而医院报销的比例是指能报销的部分的报销比例。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的报销比例达90%(指可报销部分的比例), 意外摔伤的报销比例会低一些。医院报销不足部分年底统一由县医保中心打卡发放。因病人和李先生均住岳阳市区,我镇已和家属取得联系,镇扶贫办会尽快和家属取得联系并告知和解释清楚政策。
公田镇人民政府
2019.09.04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公田镇) |
回信时间: | 2019-09-04 08:57:23 |
满 意 度: | 差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
李先生:
您好,来信已经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医保对于贫困户的报销是要求达到90%的,对于您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了解到您是在岳阳市住院治疗,属于意外受伤,现已将你的费用按普通用户的报销比例报销。贫困户在县里是一站式追补到位的,由于您是在市区住院,前期报销比例为可报费用的45%,剩余部分由我县医保局信息股统计数据,再统一追补,发放至个人的贫困户银行存折上,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我县医保局电话7669089进行咨询。
岳阳县医保局
2019年9月3日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医疗保障局) |
回信时间: | 2019-09-04 08:58:14 |
满 意 度: | 一般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