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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
你好,我来岳阳出差半月了,每次过没有红马路时候都很害怕,有些车辆不减速也不停,还会看到有些小朋友不太敢过马路,会感觉特别不安全,建议能不能出台政策车让行人呢
| 写 信 人: | 侯雅蕊 |
| 写信时间: | 2019-10-04 19:36:03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自去年以来加大了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安装了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警宣传部门也通过微博、微信、微直播等新媒体加大了对礼让斑马线文明行为的交通安全宣传,还开展了对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车辆进行大曝光,与客货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签订文明礼让斑马线承诺书,向广大驾驶员发送“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倡议书等行动。虽然市民交通文明、交通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较好的营造了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氛围。但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礼让斑马线的意识,仍存在较多不礼让的不文明行为。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的文明驾驶习惯培养不是一撮而就的事,不礼让斑马线的陋习也不是一天就能摒除的,有赖于全体市民整体交通素养的不断提高。后段我们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加执勤民警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信时间: | 2019-10-08 15:46:13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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