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5803次
2.系统提示了三遍,宛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等我按照系统要求变更了车道开始超车动作时,此时距离掉头的地方已经不足230米,考试规则中有一条“考生需在230米内完成超车”,如同笔试考试预留的考试时间,当时距离路口已经不足230米,我却还需要完成超车和掉头两个动作。驾考中心一口咬定大多数考生不需要230米就能完成这两个动作,认为考官的指令是合理的。那么请问,考生有提前交卷的权力,监考员有逼迫考生提前交卷的权力吗?
3.于是出现了我超车还未完成时,系统就提示我掉头的情况。我在掉头之后行驶了一段距离,系统又发出“超车完成”的提醒。短短的一百米距离内,我仿佛听了无数句喇叭,一下子变车道、一下子超车变车道、一下子超车、一下子掉头,驾考中心答复“无论如何应优先完成考官发的超车指令”,但是请确定是我没有完成超车在先还是考官没有判断好距离就发这么多指令在先?当时我根本没有足够的距离完成超车,更别提还需掉头了。难道在交通规则中,黄灯结束前,司机不顾一切加速冲过去是正确的吗?
身边还有很多这样蒙在鼓里就挂科的朋友,我把大家共同的心声说出来,希望可以公平公正地参加考试,故意刁难和暗中“提难”皆是变相增加学员负担,败坏公安交警形象,毒化社会风气问题。必须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规范岳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
| 写 信 人: | 李女士 |
| 写信时间: | 2019-11-19 11:53:16 |
李女士:
你好,来信收悉后,我们现根据你的信件内容回复如下:
您于今年11月14日上午在我中心参加科目三考试,其第一把因靠边停车车身距右侧边缘线大于50厘米,成绩不合格;第二把因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成绩不合格。网民在考试过程中,考官指令下达正确,执考规范,不属于考官故意刁难。
11月20日,我中心与您一起查看当时考试音视频资料,作了详细解释,得到了您的认可。
我们非常感谢网民对驾考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特此回复!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信时间: | 2019-11-27 08:53:20 |
| 满 意 度: | 差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