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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奥园誉湖湾的业主,暂时小区还处于建设当中,我想就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事咨询一下:开发商公布的车位配比率为1:0.52(按户综合,含别墅洋房),但是根据2016年颁布的《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2015年颁布的《湖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条款规定住宅小区车位配比分别应为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因此我认为小区车位数量规划不满足相关规定,且小区周边的道路宽度不足以停放车辆(开发商还正在以车位少作为宣传进行饥饿销售),我很担心入住后车辆届时无处停放,不知应用的相关规定是否正确,麻烦指正!
| 写 信 人: | 蔡亮 |
| 写信时间: | 2019-11-21 19:09:42 |
蔡亮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奥园誉湖湾为2015年《湖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颁布之前的出让地产项目,根据当时住宅停车位指标要求,规划设计条件提出每户0.5个机动车位,方案满足设计条件要求。
特此回复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6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
| 回信时间: | 2019-12-09 08:32:59 |
| 满 意 度: | 差 |
蔡亮: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与您电话联系后得知您所咨询问题,现就您所述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颁布时间为2015年,奥园誉湖湾项目土地出让时间为2012年,当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对住宅停车位配建未作详细要求,省市也缺少相关技术规范,出让时参考《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及相关市、县项目提出了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条件停车配建为每户0.5个,符合相关要求。
特此回复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2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
| 回信时间: | 2019-12-12 09:5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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