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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市辖县户籍,1998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2日,一直在外省就业。期间,获得外省人社厅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技能类)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外省参保151个月。
2020年10月9日被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某私营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引进。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入职该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属地申请参保。咨询:
1、是否符合《岳阳市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中的第3条“从市外新引进来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标准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等规定的条件?
2、相关原因或具体程序?
谢谢!
喻应卫
2021年01月20日
| 写 信 人: | 喻应卫 |
| 写信时间: | 2021-01-20 22:29:23 |
来信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今年7月,岳阳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岳阳市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简称“巴陵人才新政20条”),文件规定:对从市外新引进来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5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经与您本人初步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您是可以享受这条政策规定的。当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您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敬请继续关注。
感谢您对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委组织部 |
| 回信时间: | 2021-01-28 08:55:35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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