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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李鑫 |
写信时间: | 2022-10-12 17:15:19 |
李鑫: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工种在补贴目录范围之内并且能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网址http://jndj.osta.org.cn/),均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如符合条件,可直接在智慧人社线上申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22-10-21 11:53:52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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