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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刘志佳 |
写信时间: | 2022-10-12 19:16:43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若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我支队目前未收到考试不受限制的通知。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22-10-18 10:32:21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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