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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微信用户 |
写信时间: | 2022-11-27 10:06:36 |
微信用户: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局户籍科工作人员了解并告知您:新生儿(含违法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者高等院校落集体学生户口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者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未婚生育的小孩跟随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未婚生育的小孩跟随父亲上户必须进行亲子鉴定,现其父亲已过世,无法进行亲子鉴定,按照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孩子只能跟随母亲上户。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9日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22-11-29 15:44:39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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