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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杨波 |
写信时间: | 2023-02-02 16:10:35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以南湖大道苗圃路段为例,该路段于2020年安装了路段行人过街信号灯,于2021年拆除,修建了人行过街天桥。试运行一年的效果评价为:车辆按灯行驶,部分行人不按灯通行,导致车辆停车次数增加,通行效率较低。因此建议不实施行人过街信号灯。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23-02-16 11:28:55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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