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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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微信用户 |
写信时间: | 2023-08-02 17:11:31 |
微信用户:
您好!您关于《市妇幼价格是否需要核定》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7日拨打电话联系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机构改革医疗保障部门成立,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归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规定,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定价工作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回信时间: | 2023-08-07 17:22:27 |
满 意 度: | 好 |
谢谢您的肯定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我们的参保市民做好医保服务工作。
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回信时间: | 2023-08-09 09: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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