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小区内建筑垃圾站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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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是天伦溪山府小区里的业主,小区里内建筑垃圾分类站点未通知所有业主同意占用公用位置是否属于违建。就算是政府部门主导搞的垃圾分类项目我们业主有权知道在小区占公共场所建筑东西,发表个人意见与建议。我个人并不同意本来很小小区内建筑垃圾站着并还是建在小区里面,政府部门要建垃圾站点可以建在小区外面

写 信 人:方先生
写信时间:2023-09-03 11:05:33
信件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天伦溪山府小区建设垃圾屋的问题我处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处已对原已建成的垃圾分类屋已暂停相关设施设备进场,现正在重新选址,新址会在小区重新公示,公示后如果大多数业主没有异议,将再建设垃圾分类屋,原已建成的垃圾垃圾屋将予以拆除。

  希望我们的解答能让您满意,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金凤桥管理处

  2023年9月11日

回复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凤桥管理处)
回信时间:2023-09-11 16:39:40
满 意 度: 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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