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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好:
| 写 信 人: | 邹虎 |
| 写信时间: | 2025-06-07 22:39:56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父亲需要的是补录户口并不是办理身份证。您父亲跟随其母亲从1994年定居云溪30年,并在云溪结婚生育。2025年3月,您父亲曾向我局三荷派出所提交过补录户口的资料,但资料并不齐全,仅提供了村证明、邹氏族谱和岳阳县档案馆的阶级成分表(与实际不符不能作为材料)。派出所曾向村组了解到,由于您父亲提供的村证明是村组根据其自述的出生年月和名字所开具的(因您父亲在云溪定居30年),村组对您父亲的过往并不知情,因此派出所民警建议您父亲到云溪区其母亲或者妻子户下补录户口,您父亲知情并已领回资料。
2025年6月12日上午10点许,三荷派出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了您父亲在三荷派出所补录户口所需的资料,但您表示无法提供,工作人员告知会继续跟进您父亲补录户口的情况。同时,建议您父亲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也进行咨询,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您表示已知晓。
岳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12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白石岭公安分局) |
| 回信时间: | 2025-06-13 09:48:13 |
| 满 意 度: | 好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二次反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补录户口的相关文件规定,您父亲提供的族谱、阶级成分材料可作为辅助材料,但现在补录户口的关键原因在于没有能够证明您父亲真实年龄的相关真实材料。2025年3月,结合您提供的族谱、阶级成分材料,我局三荷派出所工作人员入组走访了该原籍地(廖家桥村)原妇联主任和现任妇联主任,了解到该村原来确有一居民系邹银良(您父亲),自1995年许便未居住在该村(原籍地),但其长期定居云溪30年。根据您父亲提供的材料信息,经走访也未发现能证明您父亲真实年龄的材料。
由于您坚持选择原籍地进行补录,却无法提供关键材料(如学习、工作等证明材料),所以原籍地派出所(三荷派出所)无法开展后续工作。补录户口并非属于两地区域协作业务,故工作人员建议您咨询居住地派出所(云溪派出所)进行多方了解,您可自行前往现居地村组、原籍地村组和您父亲这些年使用这个身份年龄办理的任何社会事物(您父亲更清楚自身办理的各项事物,自行查找收集更方便)调阅历史档案。您提供的资料达到正常受理的条件后,我局三荷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对您父亲的居住地、原籍地进行走访调查,核实您父亲的身份信息(后上报上级单位审批补录户口)。
感谢您的来信与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18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白石岭公安分局) |
| 回信时间: | 2025-06-19 1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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