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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习艺车间及物流仓储改扩建项目”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我是其中的一名评委,评标结束时间大约在第二天凌晨一点。由于我的工作单位在岳阳市云溪区,当天评标结束时间超过晚上十点,按照岳公资〔2025〕16号、岳发改法规〔2022〕375号文的规定,应计发交通补贴100元,住宿补贴300元,但招标代理公司只支付了我的评标费,未支付交通费和住宿补贴合计400元。
7月7日我向代理公司湖南泛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了上述问题,两周时间过去,尚未收到上述费用,恳请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处理,不胜感激。
| 写 信 人: | 刘志 |
| 写信时间: | 2025-07-21 09:18:53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关于招投标代理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评委交通补贴和住宿补贴”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中心已联系代理公司对费用支付一事进行了处理,并与您进行了沟通。
谢谢您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31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25-07-31 17:21:06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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