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364次
| 写 信 人: | 涂忠 |
| 写信时间: | 2025-11-21 16:03:10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希望告知107国道长康路所属养护部门及法人代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岳阳楼区长康路段(K1561+640红光军事管理仓库-K1573+460赶山路交汇处,共计12.45公里)产权单位为岳阳楼区政府,道路维护单位为岳阳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路面保洁单位为岳阳楼区环卫所,绿化维护单位为岳阳楼区绿化所。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综合部
2025年11月24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25-11-26 09:09:40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