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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107过道养护中心咨询并申请路遗石子被车压后飞溅导致本人前挡风玻璃受损的事宜
岳阳107国道养护中心:
我系车牌号为湘FQZ376小型普通客车的车主。2026年1月15日7时43分许,本人驾驶该车辆沿107国道自岳阳往云溪方向正常行驶。途经107国道天马加油站前路段时,前方一辆湘F牌照小型普通客车碾压到路面遗落石子,致石子飞溅击中本人车辆前挡风玻璃,造成玻璃受损。
经现场初步判断,此次事故直接原因系路面存在遗落石子,而该石子与道路日常养护清洁不到位存在关联。作为该路段的养护责任主体,贵中心负有维护路面安全、清洁、畅通的法定义务。本次事件中,因路面障碍物未能被及时清理,导致本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遭受财产损失,故特向贵中心提出交涉,并申请对此次车辆前挡风玻璃的维修费用予以相应赔偿。
为妥善处理此事,现附上车辆受损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供贵中心核查。如需行车记录仪视频,本人亦可提供。
期待您的及时回复。
附件1:1.jpg
附件2:2.jpg
| 写 信 人: | 新青年 |
| 写信时间: | 2026-01-21 11:38:36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您2026年1月15日7时43分许在G107线天马加油站前路段因石子飞溅致前挡风玻璃受损一事,我们深表关切,现回复如下:
G107岳阳段车流密集,我中心直属单位市107国道养护中心已按行业规范落实每日机械化清扫与人工巡检,确保路面处于安全、畅通状态。由于散落物具有瞬时性和不可预见性,再密集的巡查也难以做到随时清除所有障碍。市107国道养护中心已履行合理养护义务,尚不足以认定存在管理瑕疵。
此次事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建议您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向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索赔;若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公路养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行车平安!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综合部
2026年1月21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26-01-23 15:41:59 |
| 满 意 度: | 一般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提供2026年1月15日当日落实每日清扫与人工巡检相关照片资料的请求”的二次反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2026年1月15日,我中心直属单位岳阳市107国道养护中心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及养护作业标准,对G107天马加油站路段开展了日常养护工作,现将上述作业过程的部分现场照片作为附件提供给您,供您依法维权时参考使用。
我中心始终高度重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道路管理养护职责。鉴于此次事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建议您妥善保存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相关证据,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向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主张权益。
如您后续仍需其他协助,欢迎与我中心联系。感谢您对公路养护工作的关注与理解。祝您行车平安,诸事顺遂!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2026年1月27日
附件:2026年1月15日G107临湖公路路段(含天马加油站路段)养护作业现场照片






| 回复部门: |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26-01-27 15: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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