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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孙静 |
| 写信时间: | 2026-01-26 13:48:23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6年1月28日与您取得联系,贷款期间内,借款人正常偿还6期(含6期)以上的,可以选择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每笔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还款方式由银行卡扣款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二者选择其一,选择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再次办理应间隔1年以上,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2个月的还款金额。办理年对冲提取业务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近6-12期的正常还款本息,办理年对冲提取须距放贷日或上一次还贷提取已满180天且正常还贷6期。缴存人家庭同一套住房办理过结清提取后不再受理任何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
2026年1月29日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26-01-29 15:16:12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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