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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保密 |
写信时间: | 2010-11-04 12:44:22 |
关于村民在农田上建房的回复
康王乡关于反映村民在农田上建房的现回复如下:我们对辖区村(居)民建房的管理审批程序是:1、受理建房申请;2、会同规划现场选址;3、审查建房户资格;4、填报《岳阳经济开发区村(居)民建房规划、国土用地申请审批表》;5、报当地政府审核,经规划报管委会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批准;6、凭规划许可证、国土用地批准书实地放线。凡符合建房条件的必须通过以上程序,反之属违法用地或违章建筑。
近年来,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愈来愈迫切。要求临路、临集镇建房的有所增加,但是我们严格把关。1、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建房;2、要求在规划之内按相对集中和“五统一”的要求建房;3、先办相关手续,后建房。将建房用地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内。
以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农民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对于毁坏基本农田的人员,国土等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回信时间: | 2011-03-10 17:21: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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