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黄群英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调查小组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网民所反映的娱乐城名金色阳光会所,法人代表叶琳,2009年12月正式营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废水、噪音产生,废水进入城市排污管道,噪音采取隔音棉进行隔音处理。以前噪声有一定影响,近二年,因娱乐会所根据老百姓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噪声进行整改,一直没有投诉过。这次网民反映娱乐城噪声扰民一事,那晚是娱乐城演练消防应急疏散,所有消防安全门、隔音门窗是敞开状态,因此造成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我局已责成娱乐场所今后有类似活动应予以事先告示,并进一步采取吸音、消音、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特此回复。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05-16 10:32:12 |
| 满 意 度: |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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