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幸莉同志:
您发往市长信箱反映岳华公路收费的来信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所反映的公路为S306岳华公路,该道路系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函[2000]137号文件批准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自2000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在此期间的收费行为合理合法。
岳华公路收费站作为一个窗口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为过往车辆提供优质服务。您所看到的未收费车辆,一是买了月票通行的车辆;二是逃费冲关车辆。对冲关逃费车辆,收费站将通过监控录相确认,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进行事后追缴并处罚。
感谢您对公路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市公路局
2012年9月10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12-09-10 15:47:46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 回复内容总评价:0 次
-
非常满意
0
-
满意
0
-
基本满意
0
-
不满意
0
-
非常不满意
0
- 回复速度总评价:0 次
-
非常满意
0
-
满意
0
-
基本满意
0
-
不满意
0
-
非常不满意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