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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陆跃进 |
| 写信时间: | 2011-09-29 10:56:49 |
关于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来信《请求政府解决我家房屋被告侵占而无法居住的报告》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995年修建东茅路时,来信人陆跃进房屋被划入路面红线内,定为拆迁对象。我司当时根据县规划局规划设计路线铺设配套供水管道,经陆跃进同意后管道穿过属拆迁范围房屋。目前,我司已将相关问题报告有关部门,其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湘阴县自来水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1-12-06 17:12:32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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