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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许结移 |
写信时间: | 2011-02-10 16:47:36 |
尊敬的许结移乘客:
您好。你在市长信箱中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市物价局批准我市主城区出租车春节期间(2月2日、3日、4日)三天可在打表的基础上每趟次加收服务费5元(岳市价函[2011]3号),故湘FT1501出租车收费未违反物价收费标准,但司机说要15元的言行是不对的,我局已对此车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今后将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做文章,努力打造安全、文明、和谐、民本公交。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信时间: | 2011-03-02 10:54: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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