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污染问题的报告
回 复
投诉人反映的胥家桥村立房组兴旺木工厂加工过程中废气污染扰民的信访件已收悉,按属地管理原则,立即交岳阳楼区环保分局调查处理,现就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该木工厂系一家私营加工业,已办理工商执照,但未办理环保手续。法人:叶新泉,位于胥家桥村立房组,利用自己的空房和杂屋加工生产。因加工场地在居民区中,离周边住户较近,喷漆加工过程中的废气因处理排放密封不到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导致造成矛盾纠纷,关系紧张恶化。
二、办理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对现场进行察看和调查后,岳阳楼区环保分局会同乡、村两级负责人在胥家桥村会议室对投诉人薛南海和业主召开协调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兴旺木工厂于2012年3月底停止生产,在此之前该厂进一步整改,将废气收集房的木门封死,加工房的门窗进行封闭,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2、兴旺木工厂负责人写出书面承诺书。
3、梅溪乡政府将依据承诺书时限督促该厂按期搬迁。
4、此协议一致同意后,投诉人(薛南海)的其他诉求可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